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障我校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官网:https://www.lcat.edu.cn/
第四条 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审批、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民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为三年,学生毕业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长春大道东段76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考核办法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单招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2025年学校面向河南省组织全日制统招专科层次的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共安排39个招生专业,学制三年,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第十条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考生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2.准考证领取:考生可于2025年4月21日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11)领取。
3.考试时间:2025年4月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第十一条 考核办法
一.普通高中类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本部分满分300分)
本部分以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等级进行置换而来。每科目满分成绩为100分,共计300分。置换等级如下:A等级置换为100分,B等级置换为90分,C等级置换为70分,D等级置换为60分,E等级置换为50分。对2022级前(不含22级)考生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等级进行置换。置换后成绩满分为300分,置换等级如下:A等级置换为100分,B等级置换为80分,C等级置换为65分,D等级置换为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本部分满分35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范围:面试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辨识能力、心理健康素质水平等。重点考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相关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20-40分钟。
二.中职类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本部分满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3)考试范围: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
(5)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6)考试时长:90分钟。(一套试卷,包含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试题)
2.职业技能测试(本部分满分35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范围:面试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辨识能力、心理健康素质水平等。实操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重点考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相关内容,包括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20-40分钟。
三.社会类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本部分满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3)考试范围:包括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知识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
(5)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6)考试时长:90分钟。(一套试卷,包含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试题)
2.职业适应性测试(本部分满分35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范围:面试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辨识能力、心理健康素质水平等。重点考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相关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20-40分钟。
四.退役士兵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免试,成绩直接计为满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本部分满分35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范围:面试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辨识能力与心理健康素质水平等。重点考察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相关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20-40分钟。
五.退役士兵考生及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考生资格认定
1.退役士兵考生资格认定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 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和程序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4月10日。考核地点设在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1.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2.总成绩相同录取规则: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次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后如有空余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择优调剂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成绩构成
1.普通高中类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置换成绩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中职类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社会类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4.退役士兵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主页公布。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于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录取分数要求,我院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2025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1500元/年·生。

第十七条 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校在校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3000-4400元范围内调整,分为2-3档)的评选与评定。
2.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年/生;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每生每年20000元。
4.学校奖学金
① 凡学年成绩平均分达95分以上者(含95分),均可申请特等学业奖学金,特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
② 一等奖学金1200元
③ 二等奖学金1000元
④ 三等奖学金600元
5.勤工助学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专门设立了校内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
6.慈善资源库
学校建立有慈善资源库,助你读书。针对家庭贫困而未能入学的学生,或中途因经济困难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工会部门链接社会公益资源,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十八条 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372—3885789。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联系电话:15690699966 ,0372—3885777
邮箱:lzjyzsb2020@163.com
邮编:456550
学校地址:中国河南省安阳林州市长春大道东段769号。
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4日